在《人民的名义》中,高育良和他的妻子吴惠芬离婚,然后和高小琴的妹妹高小凤秘密结婚,并生下一个儿子。然后高育良通过赵瑞龙将高小凤母子安排在香港,并设立了一亿港元的信托基金供母子俩使用。
高育良说才开始对高小琴没感觉,只因为高小风看过《万历十五年》,很多观点让高育良耳目一新,然后讨论讨论着讨论到床上去了。总之,高育良没错,只是没把持住自己。
而实际情况是,高育良必须接受高小凤,哪怕高小凤是个大妈,高育良也得上。
平心而论,高育良是个好官。这一点从他阻止祁同伟捞犯了轮奸罪的亲戚就可以看出来。另外他也不贪不占,底子很干净。
这种人没有把柄,没有把柄就意味着无法控制。既然无法控制,那么赵家凭什么要提拔他呢?
高育良的困境在于,他要升上去就必须要借住赵家的力量;想借住赵家的力量,就必须把把柄给赵家,就是要给赵家纳投名状。
而高小凤,就是这个投名状。高育良睡了高小凤,就相当于把自己的把柄送给赵家了。别忘了高小凤可是赵公子挑选的。
所以说高小凤是个大妈高育良也得接受。还好赵家当时想把高育良当成大将来培养,特意的选择了一个年轻漂亮不粘人还是处女的高小凤。
高育良非常明白,他已经和赵家深度绑定,如果他反出赵家,高小凤就会成为他的催命索。祁同伟非常明白这一点,所以可以随便要挟高育良支持他。要是没有这一点,十个祁同伟也被高育良弄死了。
高育良不是没有想过办法。他和高小凤结婚其实是明修栈道,暗度陈仓。表面上是通过和高小凤结婚深度绑定赵家利益,实际上是在挣脱绳索。最起码东窗事发,他和高小凤就不算是不正当男女关系了。
只可惜陷得太深,加上沙瑞金行动迅速,高育良还没来得及完成就被赵家拖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