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保定一开发商收公维资金未缴存》追踪:开发商正在陆续补缴-保定维修基金

此前,本报报道了“

保定亢龙骏景D区开发商代收后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

”一事,记者从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了解到,目前亢龙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已补缴部分费用,正在根据各楼栋情况核对账目陆续补缴。

亢龙骏景D区

该事件报道后,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。对此,记者总结了部分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,向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。

Q:河北青年报记者

A: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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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:如果遇到开发商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却并未上缴的情况,业主应当如何进行维权?

A1: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。如遇到开发商代收却并未上缴的情况,可由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主体对开发商进行依法起诉。

Q2:目前业主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方式是什么?业主可通过哪些方式自行缴存?

A2:保定市自2017年起,已取缔由开发商代收代缴维修资金的方式。2020年2月,保定市正式开通“专项维修资金线上缴存”业务。业主可通过“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”官方公众号,进行实名认证并绑定房屋信息后,可进行在线缴存业务。

Q3: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何时缴纳?部分开发商强制代收如何处理?

A3:根据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,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,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。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,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。

业主在缴纳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后,向开发商出示相关票据后,开发商应当按照规定交付房屋。如遇“强制代收”情况,市民可联系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。

0312-2020859(办公室)

0312-2020739(资金归集科)

0312-2020759(业务受理科)

文/河北青年报记者孙亮 见习记者赵晨旭

编辑/郭会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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